新《公司法》下——用“过桥垫资”完成企业实缴?董监高<严惩连坐>一个也跑不了!
自从新《公司法》规定5年内必须实缴,“过桥垫资”的风潮又刮起来了。但是其中潜藏的风险之巨大,很多人并不完全清楚。只要有一个股东抽逃出资,公司全体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管、实控人甚至财务人员都一个也跑不了,需要集体承担连带责任!
过桥垫资的定义
过桥垫资是一种短期资金的融通行为,主要用于临时周转。其目的是进行资金的融通,达到与长期资金对接的条件,然后以长期资金替代过桥资金。
用“过桥垫资”完成注册资本实缴的风险
- 税务风险:过桥垫资意味着资金在短时间内进出公司账户,对于大额的注册资本来说,这样的操作很容易被税务部门认定为抽逃资本或虚假出资,从而构成违法行为。
- 法律风险:参照近期北京三中院发布的涉及公司法相关的典型案例,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后短时间内无正当理由又转出的,构成抽逃出资。这种行为可能会让股东在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- 损害公司信用: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频繁通过过桥垫资来实现实缴和撤资,会对公司的信用造成损害,影响公司的声誉和业务发展。
- 董监高承担连带责任
依据新《公司法》,抽逃出资的股东需全额返还,并面临额外赔偿与罚款。赔偿方面,若公司负债超过资产,股东需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补偿;行政罚款则按抽逃出资金额的5%至15%征收。
依据《公司法司法解释》,为股东抽逃出资提供协助的董事、高管及实际控制人需共同承担连带责任。
股东抽逃出资致损,董事、监事、高管及实控人均需对公司或债权人连带赔偿。此外,直接责任人还将面临3万至30万的行政罚款。
不仅如此,去年新修订的《刑法》增设了第159条“抽逃出资罪”,明确规定股东若“抽逃出资,且数额巨大、后果严重”,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并处抽逃出资金额2%至10%的罚金。除股东外,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样可能遭受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。
尽管新《公司法》于2024年7月1日生效,但其适用范围不仅限于此后案件,历史案件同样适用。无论抽逃出资行为发生在何时,只要公司运营中,你都需为过往行为担责。
若曾抽逃出资,建议考虑注销公司并重新开始;此时转让公司可能丧失控制权。一旦抽逃出资并转让公司、失去话语权,便只能祈求公司一切顺利了。